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醫(yī)院
張曉實教授述評:
PD-1抗體有效者可能長期受益,人們希望尋找PD-1抗體治療的最大受益機會。與化療和小分子靶向治療不同的是,PD-1抗體治療可能出現假性進展和延遲反應。由此產生的問題是:應該何時放棄PD-1抗體治療?
為回答這個問題,研究者匯總分析了PD-1抗體Nivolumab和Pembrolizumab治療晚期皮膚黑色素瘤的8項前瞻性隨機對照臨床研究。入組患者2624例,1361例經過PD-1抗體治療后由RECIST標準評定為“疾病進展”,其中692例繼續(xù)接受PD-1抗體治療(TBP組),其余699例為非TBP組。與非TBP組相比,TBP沒有增加PD-1抗體治療相關不良反應發(fā)生率,TBP組生存時間顯著延長(24.4個月 vs. 11.2個月)。
盡管如此,該研究認為PD-1抗體的TBP使黑色素瘤患者受益證據不足,沒有推薦TBP作為治療策略。主要理由如下:
1.證據等級低。本研究為回顧性研究,TBP組和非TBP組的基線情況不均衡。TBP組特點是:體能狀態(tài)評分好(PS O分者:67% vs. 34%)、LDH正常(63% vs. 31%)、僅靶病灶進展(30% vs. 21%)或僅出現新病灶(36% vs. 27%)而不是靶病灶進展、非靶病灶進展和新病灶同時出現(6% vs. 14%)患者居多。
2.生存時間方面。雖然TBP組的繼續(xù)應用PD-1抗體患者的生存時間優(yōu)于非TBP組,但在Checkmate 066研究中,DTIC和Nivolumab組患者在疾病進展后繼續(xù)雙盲DTIC或Nivolumab治療,兩組TBP患者的生存時間無差異,提示繼續(xù)PD-1抗體對黑色素瘤患者生存的影響并不明顯。
3.遲發(fā)性應答率方面。TBP組遲發(fā)性應答率為14%(95/692例)。但是,699例非TBP組患者僅64例進行療效隨訪,遲發(fā)性有效率為16%(10/64例)。如果非TBP組的遲發(fā)性有效率得到證實,TBP組和非TBP組的遲發(fā)性應答率將無顯著差異。另外,無論是否進行TBP,在全體2624例患者中遲發(fā)性應答率僅4%。換句話說,如果無選擇地推薦患者進行TBP,發(fā)生遲發(fā)性應答的可能性低。
盡管FDA不推薦PD-1抗體治療的TBP策略,但認為在某些特定條件下可以應用TBP策略。
除靶向BRAF V600型突變的小分子藥物外,目前沒有其他藥物能延長晚期黑色素瘤患者的生存時間。此外,目前缺乏有效手段預測患者出現遲發(fā)性應答的可能性。筆者認為,為使PD-1抗體受益最大化,如果PD-1抗體治療后患者沒有出現如體能狀態(tài)顯著降低、LDH升高、靶病灶迅速增大、舊病灶進展合并出現新病灶、新發(fā)腦肝骨轉移等“真性進展”的情況,除中轉其他治療外,一種策略是在患者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繼續(xù)使用PD-1抗體4~8周再次評效。如果再次評效仍是“疾病進展”,應該放棄PD-1抗體治療。另一種策略是二次活檢,如果觀察到腫瘤免疫應答增強或沒有發(fā)現PD-1抗體耐藥因素,采用以PD-1抗體為基礎的聯合免疫治療。目前沒有臨床證據支持一種PD-1抗體無效后可以換用另一種PD-1抗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