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與乳腺癌有交互作用
韓國首爾國立大學附屬醫(yī)院Choi等報告,產后乳腺癌患者罹患晚期疾病、激素受體陰性疾病、診斷年齡較小(<35歲)的可能性更大,且生存不良;但妊娠期乳腺癌患者則并非如此。乳腺癌后妊娠不影響總生存。(Oncologist. 2019年7月2日在線版 doi: 10.1634/theoncologist.2019-0167)
因為妊娠期激素的變化可能與乳腺癌結局發(fā)生相互作用,因此妊娠并發(fā)乳腺癌面臨著獨特的挑戰(zhàn)。該研究入組了3687例育齡期(<50歲)的乳腺癌患者,并將大型機構數(shù)據(jù)庫與全國性索賠數(shù)據(jù)庫關聯(lián)起來,以全面分析暴露狀態(tài)和腫瘤特征。暴露包括孕期罹患乳腺癌、產后罹患乳腺癌(分娩后12個月內)和乳腺癌后妊娠。
結果顯示,相對非產后乳腺癌,45例產后乳腺癌患者更可能罹患晚期疾病、激素受體陰性腫瘤,且在診斷年齡<35歲。18例妊娠期乳腺癌患者未觀察到這種趨勢。
產后乳腺癌和非產后乳腺癌患者未校正的5年生存率分別為77%和96%,妊娠期乳腺癌和非妊娠期乳腺癌患者的分別為89%和96%,乳腺癌后妊娠和非癌后妊娠的分別為98%和96%。在多變量分析中,產后乳腺癌的死亡風險比為1.57(95%CI 0.82~2.99),妊娠期乳腺癌的死亡風險比為1.09(95%CI 0.15~7.91),乳腺癌后妊娠的死亡風險比為0.86(95%CI 0.26~2.83)。
(編譯 張立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