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酰胺對移植受者皮膚癌無化學預防作用
澳大利亞悉尼大學皇家阿爾弗雷德王子醫(yī)院Allen等報告的一項為期12個月的安慰劑對照試驗顯示,口服煙酰胺治療并沒有降低免疫抑制性實體器官移植受者的角質細胞癌或光化性角化病的數量。[N Engl J Med. 2023; 388(9): 804-812.]
免疫抑制性器官移植受者皮膚癌的發(fā)病率和死亡率增加。煙酰胺(維生素B3)會增強紫外線(UV)輻射誘導的DNA損傷的修復,降低紫外線輻射的皮膚免疫抑制作用,并降低高風險免疫功能正?;颊咧薪琴|細胞癌(包括鱗狀細胞癌和基底細胞癌)和光化性角化病的發(fā)病率。口服煙酰胺是否對器官移植受者的皮膚癌有化學預防作用尚不清楚。
這項Ⅲ期試驗以1︰1的比例隨機分配在過去5年內至少患有兩次角質細胞癌的器官移植受者接受500 mg煙酰胺或安慰劑,每天兩次,持續(xù)12個月。在12個月內,皮膚科醫(yī)生每隔3個月檢查參與者的皮膚病變。主要終點是在12個月的干預期間新發(fā)角質細胞癌的數量。次要終點包括12個月干預期間鱗狀細胞癌和基底細胞癌的數量,隨機分組后6個月光化性角化病的數量,安全性和生活質量。
共有158名參與者被納入研究,79名被分配到煙酰胺組,79名被分配到安慰劑組。由于入組人數不夠,試驗被提前終止。12個月時,煙酰胺組有207例次新發(fā)的角質細胞癌,安慰劑組有210例次(RR=1.0,95%CI 0.8~1.3,P=0.96)。在鱗狀細胞癌和基底細胞癌計數、光化性角化病計數或生活質量評分方面,兩組間無顯著差異。兩組不良事件和血液或尿液實驗室指標的變化相似。
(編譯 朱麗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