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Ⅳ期、新發(fā)的卵巢癌 聯(lián)用貝伐珠單抗不優(yōu)于單純化療
美國加州大學Tewari等報告,治療未完全切除的、Ⅲ/Ⅳ期、新發(fā)的卵巢癌、輸卵管癌或原發(fā)性腹膜癌女性患者時,聯(lián)用貝伐珠單抗(同步、維持)對比單純化療并未改善生存。(J Clin Oncol. 2019年6月19日在線版 doi: 10.1200/JCO.19.01009)
Ⅲ期隨機試驗GOG-0218入組了1873例未完全切除的、Ⅲ/Ⅳ期、新發(fā)的卵巢癌、輸卵管癌或原發(fā)性腹膜癌女性患者,等比分入6個周期的靜脈卡鉑(AUC 6)、紫杉醇(175 mg/m2,q21)組,化療聯(lián)合同步貝伐珠單抗(15 mg/kg,第2~6周期)組,化療聯(lián)合同步貝伐珠單抗繼以貝伐珠單抗(第2~22周期)維持治療組。
在意向治療人群中分析總生存期(OS)。共有1195份血清和/或腫瘤樣本可供BRCA 1/2和HRR基因測序。使用CD31免疫組化法分析瘤內(nèi)微血管密度。
結(jié)果顯示,中位隨訪102.9個月。相對單純化療組(625例),化療同步貝伐珠單抗組(625例)患者的死亡風險比(HR)為1.06(95%CI 0.94~1.20),貝伐珠單抗同步并維持治療組(623例)的死亡HR為0.96(95%CI 0.85~1.09),三組的疾病特異性生存率均未改善。刪失處理了交叉接受或二線接受貝伐珠單抗治療的患者數(shù)據(jù)后,未見生存優(yōu)勢。
在Ⅳ期患者中,貝伐珠單抗同步并維持治療組和單純化療組的患者中位OS分別為42.8個月和32.6個月(HR=0.75,95%CI 0.59~0.95)。相對野生型患者,攜帶BRCA 1/2突變患者的死亡HR為0.62(95%CI 0.52~0.73),而不攜帶BRCA1/2和HRR患者的死亡HR為0.65(95%CI 0.51~0.85)。BRCA 1/2、HRR和CD31并非貝伐珠單抗療效的預(yù)測標志物。
(編譯 胡安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