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雙胍治療未能給胰腺癌患者帶來生存益處
Mayo Clinic癌癥中心的Roongruedee Chaiteerakij博士及其同事開展的一項研究認為,糖尿病治療藥物二甲雙胍未能使胰腺癌患者生存受益。(2015年美國癌癥研究聯(lián)合會年會. 摘要號LB-183)
此前,人們寄希望糖尿病藥物二甲雙胍可以延長胰腺癌患者的生存期。其原因有二:首先,胰腺癌缺乏有效治療藥物,患者的中位生存期為5~8個月,5年生存率只有6%;其次,已有的多項流行病學研究顯示,二甲雙胍可以降低包括胰腺癌在內的多種惡性腫瘤的死亡率。目前,二甲雙胍治療胰腺癌的臨床研究就有10項,部分研究正在進行中,部分研究尚未報道結果。這些研究的開展都依據于最初的流行病學依據,而 Chaiteerakij博士認為,現(xiàn)在看來這些依據都是有缺陷的。比如其團隊近期的一項研究結果就為標準的流行病學數據的缺陷發(fā)出了一項警示。在流行病數據中,二甲雙胍的暴露通常被簡單地分為有或從來沒有,這就可能導致潛在的無意識的偏倚。特別是可能出現(xiàn)患者選擇性偏倚,因為如果胰腺癌患者同時合并糖尿病,服用二甲雙胍的患者總體上會比從未用過該藥物的患者更健康,且生存時間更長。
為此,Chaiteerakij博士及其同事對980例合并有糖尿病的胰腺導管腺癌(PDAC)患者進行了一項回顧性隊列研究。在該研究中,詳細的患者治療圖表比傳統(tǒng)的數據庫更準確地明確了二甲雙胍的治療益處。首先,研究團隊對患者曾有或無二甲雙胍治療做了一項常規(guī)分析,結果顯示二甲雙胍僅能延長胰腺癌患者1個月的生存期,即輕微地改善了患者生存。隨后,她們進行了一項更詳細的分析,將從未服用藥物組和有過服藥史的4組患者進行比較。有過服藥史的患者分組為:A:初次用藥時間在診斷為胰腺癌1年前;B:初次用藥時間為在診斷為胰腺癌前1年內;C:初次用藥時間為在診斷為胰腺癌后30天內;D:初次用藥時間為在診斷為胰腺癌30天以后。細化后的分析結果顯示,初次使用二甲雙胍至診斷為胰腺癌的時間與生存有關,尤其是初次用藥時間為在診斷為胰腺癌30天以后組(D組)的患者比從不使用二甲雙胍組的患者具有更長的中位生存時間,且在4組中,僅有該組患者延長了生存時間(HR=0.49,95%CI 0.33~0.74),其余三組均未顯示出其優(yōu)勢(A組:HR=1.08,95%CI 0.85~1.37;B組:HR=0.99,85%CI 0.85~1.17;C組:HR=1.04,95%CI 0.83~1.31)。Chaiteerakij博士認為,這組患者在服用二甲雙胍前生存期已經超過了30天,表明這組患者存在某種內在的生存偏倚。因此,除去這些無意識的偏倚,本研究未能證實二甲雙胍對患者有生存益處。
來自美國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西德尼基梅尼綜合癌癥中心的William Nelson博士指出,這一研究結果可能會打消一部分研究者利用二甲雙胍治療胰腺癌的熱情。Chaiteerakij博士強調了回顧性研究設計恰當的重要性,并表明必須開展具有堅實理論基礎的前瞻性研究,來確定糖尿病藥物在控制癌癥風險和死亡中的作用。
(編譯 鐘瑞藝 審校 項曉軍 熊建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