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器官移植受者易患皮膚癌
加利福尼亞大學舊金山醫(yī)療中心Giorgia L. Garrett等報告的一項最新研究顯示,器官移植術的受者易罹患皮膚癌,高齡、白種人、男性、接受胸部器官移植是移植后皮膚癌的危險因素。移植后皮膚癌的發(fā)生存在時間群組效應。了解移植后皮膚癌的危險因素和發(fā)展趨勢是預防的基礎。(JAMA Dermatol. 2017年1月11日在線版)
皮膚癌是器官移植術后最常見的惡性腫瘤。既往研究表明,實體器官移植受者(OTRS)罹患皮膚癌的風險增加,但尚未有研究評估器官移植術后皮膚癌的發(fā)生率。
為了評估實體器官移植受者術后皮膚癌(主要包括鱗狀細胞癌、黑色素瘤和梅克爾細胞癌)的發(fā)生率,并預測可能的危險因素,該項多中心回顧性隊列研究自OPTN數(shù)據(jù)庫中收集了10 649例于2003年或2008年在美國26個中心接受器官移植的成年患者資料,對除腸移植外的所有器官移植患者進行了為期5年或10年的隨訪。根據(jù)詳細的醫(yī)療記錄診斷皮膚癌的發(fā)生,從OPTN數(shù)據(jù)庫獲得預測危險因素相關數(shù)據(jù)。并計算移植后皮膚癌的總發(fā)生率、鱗狀細胞癌、黑色素瘤和梅克爾細胞癌的年發(fā)生率(年發(fā)生率的單位:/10萬)。使用多變量Cox回歸分析預測移植后皮膚癌的潛在危險因素及風險比(HR)。
結果顯示,10 649例器官移植患者的平均年齡為51歲±12歲,包括3873例(36%)女性及6776例(64%)男性,累積隨訪時間共計59 923人年。移植后皮膚癌的年發(fā)病率為1408/10萬。鱗狀細胞癌、黑色素瘤和梅克爾細胞癌的年發(fā)病率分別為1328/10萬、122/10萬和4/10萬。移植后發(fā)生皮膚癌的危險因素主要包括:接受移植前罹患皮膚癌(HR=4.69,95%CI 3.26~6.73),男性(HR=1.56,95%CI 1.34~1.81),白種人(HR=9.04,95%CI 6.20~13.18),接受移植時年齡≥50歲(HR=2.77,95%CI 2.20~3.48),2008年接受移植對比2003年接受移植(HR=1.53,95%CI 1.22~1.94)。
(編譯 吳曉雯 審校 斯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