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閱規(guī)則(進修醫(yī))
---借閱規(guī)則(進修醫(yī))
一、借書證、閱覽證的辦理
進修期一年及以上者,可辦借書證。須憑院教辦簽發(fā)的證明(或在教辦給圖書館開列的電子名單上核實),準(zhǔn)備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并且本人親自來館辦證。他人代辦不予辦理。
進修期3個月(含3個月)至1年者,可辦閱覽證(不能借書刊)。辦證要求同上。
進修學(xué)習(xí)不足3個月者,不予辦證。
二、辦證費
首次辦證不收費,或收取5元工本費。
三、借書證、閱覽證的管理
讀者進入圖書館必須主動出示借書證或閱覽證。無證者謝絕入館。
借閱書刊必須憑本人借書證。使用他人借書證將視情節(jié)不予借閱或沒收借書證。
借書證、閱覽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zhuǎn)借他人。否則,該證將予以沒收。
四、丟失借書證、閱覽證的處理
進修期間,如丟失借書證、閱覽證,需持教辦證明,本人親自到圖書館補證,并交納補證費200元。
進修人員離院時,必須交回本人借書證、閱覽證。如不能交回,則需繳納罰款200元,方能在離院轉(zhuǎn)單上蓋章。
五、借閱規(guī)則
進修期一年及以上者,可憑本人借書證外借。
中文圖書、中文外文過刊合訂本借期為一個月。可續(xù)借一次(一個月)。
不予外借的書刊:①未裝訂成冊的期刊,②外文原版圖書③工具書(字典、解剖圖譜)
讀者應(yīng)按時還書。如逾期3個月以內(nèi),將暫扣借書證3-6個月。如逾期3個月以上,將按丟失書刊處罰。
丟失書刊,按書刊價格的2-10倍賠償。
六、 電子閱覽室規(guī)則
必須憑本人借書證、閱覽證上機。
不得擅自更改、刪除或損壞電子閱覽室計算機的操作系統(tǒng)、軟件程序等。不得進行違法操作,或上網(wǎng)聊天,瀏覽、下載不健康內(nèi)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