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題組長(PI)考核評估制度
根據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考核的主要指標,以產出高水平研究成果為導向,為今后重點實驗室的驗收考核評估做準備。經2008年11月21日教育部重點實驗室PI擴大工作會議討論通過,以五年為一個周期進行考核,三年進行中期評估。發(fā)表研究論文、成果等均以標注“惡性腫瘤發(fā)病機制及轉化研究教育部重點實驗室”(Key Laboratory of Carcinogenesis and Translational Research, Ministry of Education)的第一署名單位或通訊作者單位為準 (排序格式:重點實驗室名稱、科室/系名稱、院/所 名稱 )。
1. 三年進行中期考核
對三年所取得的成果進行考核,不合格者將給予書面警告。具備下列一項條件者為合格:
1)在國際SCI收錄期刊發(fā)表論文的影響因子合計:≥20(基礎PI),
≥5(臨床PI);
2)在影響因子≥5.0的SCI期刊發(fā)表論文三篇及以上者;
3)在影響因子≥10.0的SCI期刊發(fā)表論文1篇者;
4)獲得省部級成果獎一等獎1項及以上者;
5)專利成果轉化、轉讓費在200萬元及以上者;
6)獲得新藥臨床批件1項及以上者。
2. 五年進行終期考核
考核五年來所獲得的成果,對考核不合格者將在一年后由學委會進行評估,評估后認為無發(fā)展?jié)摿Φ?,將給予撤銷課題組。
具備下列一項條件者為合格:
1)國際SCI收錄期刊發(fā)表論文的影響因子合計:≥40(基礎PI),
≥10(臨床PI);
2)在影響因子≥5.0的SCI期刊發(fā)表論文四篇及以上,且影響因子總分≥30者;
3)在影響因子≥10.0的SCI期刊發(fā)表論文2篇且影響因子總分≥25者;
4)在影響因子≥15.0的SCI期刊發(fā)表論文1篇且影響因子總分≥25者;
5)獲得國家級科研成果二等獎或省部級科研成果一等獎1項及以上者;
6)專利成果轉化、轉化費在300萬元及以上者;
7)獲得新藥或醫(yī)療器械證書1項及以上者。
2008年11月25日
